再思法庭的角色——從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談起

在性傾向歧視法尚在爭議階段的香港,同性婚姻或許有點遙遠。但一個讓不同見解、不同處境人士、團體,在相互尊重、平等的前提下,擺上分歧,真誠商討,尋求理解,有可能嗎?

同性婚姻其實不是婚姻平權

同性婚姻根本不是婚姻平權,而是要改變婚姻的定義。試問,歷史中女性可享有選舉權的時候,哪會需要改變選舉的定義?或黑人可坐白人的巴士座位的時候,哪會需要改變巴士的定義?同性婚姻如果需要改變婚姻的基本定義,根本就不是平權。

這是我們的立場:一個福音派關於婚姻的聲明

福音派教會在美國現在發現自己處於一個新的道德處境下,這呼召我們要在一個越來越對聖經性倫理敵視的環境裡服侍。這在教會的歷史上並不是新的。從她最初開始,無論是落在社會邊緣或站在有影響的地位裡,教會是被福音定義的。我們堅持福音帶給所有人好消息,無論文化如何看待這信息是好與否。

指鹿為馬的偽善

教唆他人指鹿為馬,不以罪為罪,反以罪為善、為榮,這種遮掩或粉飾罪的行為,豈不是一種更為弔詭、更為可怕的假冒偽善麼?

同性婚姻,各自表述?

若想瞭解基督教如何面對複雜的同性戀議題,是否應該選擇更加地道的基督教呢?倘若所認識的「基督教」只不過是披上聖經語言外衣所表述的當代世俗文化精神,豈不就像外國人到了中餐廳,想嘗試著名的宮保雞丁,卻吃到宮保鴨脖子?

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 一名孤兒的心聲

如果你問一個等候被領養的孩子要什麼,他們只會給你一個答案︰一個媽媽、一個爸爸。「媽咪」和「爹地」是一個被領養的孩子最先學講的字。孤兒沒有父母,他能夠被領養就是讓他終於可為這兩個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