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審先判

傳媒報導要以公正及客觀為主,正確地發佈訊息給市民,至於如何解讀,這是市民個人的事,為甚麼現時傳媒兼做市民解讀的工作? 同樣,如果在專科學院在未審之前,就已經認定一個醫生無罪。如果再有手術人為錯誤或不足之處,責任究竟誰來負責?又如何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