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還有時間嗎?

HongKong-731212

梁振英在回應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提問何時才開展政改的討論時,他只是簡短地回應說現在還有時間。但我們是否真的還有時間呢?若不是的話,梁振英說還有時間,那表示甚麼呢?

從過去多次政改的經驗,政改討論要在選舉年之前的三年就要開始。普選行政長官會在一七年進行,但下一次的立法會選舉即使不會是全面的普選,是會在一六年就要進行,兩者應要一併討論。那麼由一六年起回算三年,那其實一三年就應該開始政改的討論,但梁振英卻說還有時間,那明顯是不重視下一階段政改所涉及的複雜度有多大。

以一七年行政長官的普選模式來説,因已是終極的模式,所涉及的複雜度比之前的政改討論應更複雜。按《基本法》的規定,普選的行政長官是會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這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會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現在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法是否會被完全照搬過去呢?提名委員會會否一樣分成四個界別,而各界別會否保留團體票呢?但這明顯是不會符合普選的要求,那麼要落實真普選就要具體商討提名委員會包含多少界別,各界別所佔的比例,並如何令各界別選舉代表的方法也符合普選的要求。由於包含的界別會很多,不說談判所需的時間,就是設計及落實各界別中各團體的選舉辦法以符合普選的要求,就已經需要很長時間。只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已可能需要那麼長的時間,更不要說要去決定及設計提名行政長官的民主程序和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

政改涉及的複雜度及爭議度會是那麼大,理應是可輕易預見得到的,但梁振英仍說還有時間,那不能不令人懷疑他根本對落實真普選沒有誠意,現在只是用拖字訣令將來真的開始討論時,到時就可以用事情複雜、時間不夠為借口,以一些半真半假的普選模式來迫港人接受。

戴耀廷

戴耀廷現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他出生於香港,並於香港受教育。於1986年,他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並於翌年獲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畢業後於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法律系任助理講師。在1989年赴英國倫敦大學經濟及政治學院修讀法律,於1990年獲頒法律碩士(主修公法)。回港後即開始香港大學法律系的教學工作。 戴耀廷主要的研究範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比較憲法、行政法、人權法、宗教與法律、法律與發展、法律與政治、法律與管治、人權教育及公民教育。 公共服務方面,曾擔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雙語立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央政策研究組非全職顧問。現是行政申訴專員公署的法律顧問。在2001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榮譽勛章。 在2003年,戴耀廷與一群基督徒學者組織了香港基督徒學者團契(現稱為基督徒學術論壇),致力於信仰與學科整合的研究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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