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漢傳奇》與法家思想

楚漢

近來電視劇《楚漢傳奇》在兩岸三地掀起熱潮。據百度百科介紹,《楚漢》「最終劉邦得勝,在延續秦朝原有政治制度的基礎上,建立了統治天下達400餘年的大漢帝國」。這顯然不符史實:秦以法家治國,僅15年即衰亡,而漢以文景「無為之治」締造太平盛世,奠定國力,至於武帝對漢日後發展有何影響,史學家看法不一,但至少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雖或可謂「名儒實法」,但與秦並不相同。

我想到數月前遊廣西, 跟一位地方領導參觀秦始皇修築的「靈渠」。領導說,大陸十分推崇秦始皇。他聽說我是台灣人,就問我台灣是否對秦始皇採負面評價。 我問道:「你們如何評價焚書坑儒呢?」領導說:「為了社會和諧穩定,這種手段是必要的。」我又問:「秦以法家治國,手段殘忍,僅15年亡國。這真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嗎?」領導答:「秦亡是因腐敗,但漢延續秦原有政治制度達400年。法家是好的。」

且不論史實,我想談談法家思想。韓非子是法家代表人物,他認為儒家「以文亂法」,不適於治國。他舉了兩個例子:其一,《論語》提到某人偷了羊,他兒子向官府舉報,官府卻處死兒子,因兒子「直於君而曲於父」。對此韓非評道:「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其二,昔日魯國某男子三次逃兵,孔子問其故,答曰:「我家裡有老父,若我戰死,就沒人奉養他了。」孔子見他孝順,就升了他的職。韓非評道:「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韓非認為,儒家將四維八德絕對化,但這些價值往往是對立的,如忠孝難兩全。而「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因此儒家提倡的絕對道德並不成立。

韓非主張「古今異俗,新舊異備」:習俗隨時代而變遷,而法律應反映當代習俗。若隨儒家堅持絕對道德觀,則「以文亂法」,但若執政者以當代習俗立法,並貫徹法定之賞罰,就能確保社會穩定和諧。

我們發現,儒家與西方法學提倡的「自然律」相似,主張放諸普世皆準的道德律。「自然律」一說源自基督教的「普遍啟示」論,是「法治」的基礎。反觀法家,法皆約定俗成,由執政者所立,雖不宜朝令夕改(這會使社會不穩定),但執政者有獨斷立法之權;同時執政者又是司法者,以法治人,卻不受法所治。

此外,法家既認為法乃約定俗成,就無「不可剝奪的權利」這類絕對道德觀。在西方人權法中,「社會穩定」與「個人權利」間總有一定張力,但在法家思想中,為社會穩定,可踐踏人的權利與尊嚴。

上述韓非提到「直於君而曲於父」的例子出於《論語》,其中孔子提倡「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兒子不該告發父親的罪行。歐陸、英美法律也規定被告的幾等親內不可在法庭上作證,以確保親情不遭法律破壞。然而,法家為了社會穩定,不惜踐踏親情,而推崇法家的近代中國就曾造就一群名為「紅衛兵」的「君之直臣,父之暴子」。

一言以蔽之:法家主張集權,否定人權、法治,為國家社會集體利益與穩定,不惜踐踏人皆有之的良知與情感。這種思維藉著《楚漢之爭》、昔日《康熙帝國》、《雍正王朝》等大河劇傳遞至兩岸三地居民家中電視。我們是否看出精采劇情背後的意識型態?

曾劭愷

牛津大學哲學博士、研修碩士;普林斯頓神學院神學碩士;維真學院道學碩士;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理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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