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社企實踐關愛精神

關愛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第一份農曆新年賀詞,雖然外間反應不一,有人批評他的短片了無新意,不能展示他任何的器度,但我認為他當中宣揚的訊息是值得肯定的:就是呼籲讑大家不要忘記社會上有許多人是需要關心,亦指出香港的社會雖然富裕,但最重要的是所有香港人都可以分享繁榮的成果。

我是十分樂意見到香港政府可以帶頭推動和宣揚關愛精神,但我更希望見到的,是政府不是單把關愛掛排在口邊,停留於新年賀詞裡的祝願,我更加希望見到香港政府可以把關愛社會定為施政目標和綱領,而不是好像特首在第一份施政報告內所提出的施政藍圖和遠景,只是集中於銳意發展香港的經濟持續增長,便以為可以解決房屋、貧窮、老年、社會或環境等問題。

我在新的一年,希望香港政府可以放棄以經濟掛帥的思維,不再把推動關愛停留在只是施政的一部份。要建立一個公平公義又關愛的社會,並非發展一種民綷式的福利主義,亦不是在有限的庫房裡不斷派錢。而是要香港政府每一個部門都身體力行帶頭推動關愛,凝聚及推動社會上關愛的力量。

真正的關愛不是止於金錢上的施予,而是一種價值觀和心的改變。讓人多一份微笑,多一份關心身邊人的心,令香港可以重拾獅子山下那種互愛互助的精神,即使遇到經濟困境或逆轉,我相信那一份互愛互助的力量是令到香港能重新上路的最大力量。

在具體的層面上我認為香港政府首要加大力度去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讓更多的弱勢社群得到照顧和活得有尊嚴。我相信很多香港人心裡都有一份關愛的心,若知道外出消費,不論吃飯、剪髮、進行汽車維修,如果知道提供服務的公司是有社會企業的目標,專門僱用釋囚或是智障的人士,相信有不少人願意付出多一點金錢,以至在消費之餘亦可幫助弱勢社群。

但現在很多社企面對的問題就是缺乏宣傳、缺乏認證,特別好像聖經所說,在末世的時候,不法的事增多,令人的愛心愈來愈冷淡,大家擔心的並不是給更多的錢予有需要的人,而是害怕有些人掛著社企的名義,混水摸魚,掛羊頭賣狗肉。

政府可以做的是與社福機構一起制定社企的指標,特別是增加社企的透明度和政府的監察,讓真正的社企擁有好像Q嘜的認證,以致大家消費的時候能判斷那些才是真正的社會企業,值得我們花費更多,做一個良心消費者。

政府亦能多用它的宣傳時間,為推廣社企的良心消費做宣傳,每個部門亦可以自己帶頭在他們自己消費裡多選用這些社企,跟大企業聯手,鼓勵他們的員工選用這些社企。

政府可以帶頭要求各個部門訂立指標,儘量有一定百分比的員工屬於殘障或是智障的,從而鼓勵更多的公司,履行他們的社會責任,更多幫助弱勢社群,同時亦可訂立幸福關愛的指數,去衡量施政的成敗。

筆錄:李天恩

張達明

張達明出生於香港,並於香港受教育。於1986年,他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並於翌年獲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畢業後投身法律服務,於1994年成為香港孖士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1996年底開始任教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至今。於過往全職執業期間,張達明的主要專業範疇包括建築物及城市規劃條例上訴,司法覆核,專業疏忽索償,建築物及建造訴訟,及一般銀行及商業訴訟。 張達明經常就法治及其他法律事宜接受傳媒訪問,亦曾以義務性質幫助多個刑事案件被告人,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臨床法律教育課程總監,亦參與下列公共服務: -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成員 - 上訴委員會(房屋)成員 -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 - 香港法律會公益法律服務委員會成員 - 香港防癌會義務秘書暨執行委員會委員 太太謝寶英2007年因為乳癌離世,育有一子一女。張達明曾於不同場合分享與太太共同面對癌症的經歷,及教養子女的心得,為2007年恩雨之聲「告別凡間」節目,2010年4月“父母成長路網誌”「巨變中的愛子歷程」(http://hk.myblog.yahoo.com/parentblog/article?mid=18149),2010年12月11日信報“政在生活”「再沒有為她流淚」,及 2012年12月18日爽人物:「怯場律師 無懼捍衞法治」(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18/18105967) 的專訪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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