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追求政治公義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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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改革是一個程序公義問題,在這問題上,教會沒有一個大公傳統,所以謹慎一點也是合理的;譬如《時代論壇》中對「佔中」的多方討論,正反映了教會在民主改革這類議題的探索中應有的回應。毫無疑問,教會不能原地踏步,她需要持續建立自己理解和推行公義的傳統,包括從信仰角度去回答世俗政權基礎的問題。

或許我們應該先回應一個反對的理由:世上政權的變遷既由上主掌管,何需我們信徒去操心?然而,雖然世上每一個政權出現的最終原因是神的主權,也不能因此主張信徒可以不理會政權交替的程序公義,正如每一個人生死的最終原因也是神的主權,但人們(包括信徒)仍然有責任去尋求醫病和延長生命的方法和程序公義。教會要發展屬自己的推行政治公義的傳統,不是因為教會要政治奪權,而是教會要學習僕人的角色,和世人一起努力建立地上的公義。

教會應如何去建立有關社會公義的傳統?我們可以從兩方面入手:理念和實踐。在「正思」方面,我們要了解信徒應該和不應該有的目的。信徒不應該期望他們能建立一個放諸四海皆適合的普世標準,也無需期望可以憑理性說服所有人跟從,更不是為任何政治理想背書。信徒應該從信仰立場思考公義的意義,因為他們知道神愛世人,他們也應愛世人,而愛的具體表現就是與大眾一起爭取公義,但世人對公義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信徒要學習從自己的信仰去反省公義的含義,追求所有人都得到公義的對待。

回到民主制度的問題,在反省信徒和教會在民主運動中應有的角色時,我們立刻面對一個嚴峻問題:既然聖經沒有直接說明那種政制是神所喜悅的,信徒應如何理解程序上的政治公義?

首先,我們要明白實質公義和程序公義之間有唇亡齒寒的關係。程序公義是對政府的一種監管,在民主政制下,如果一個政府的施政嚴重地缺乏實質公義,它在選舉時就會被選民拋棄,在專權政制下,實質公義則任由政治領袖的良心所支配,歷史和人的罪性告訴我們,這是岌岌可危的處境。當信徒追求實質公義時,自然地要尋問政治的程序公義,那種政制可以讓不公義的政權盡快付出不公義的代價。

其次,聖經雖然沒有明言那一種政制是理想政制,但不代表這是一個無關善惡的問題(adiaphora),而是神給了人自由和責任去建立地上的義和善。在基督教的眾多傳統之中,我相信改革宗所強調的「立約」觀念,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當權者和人民之間的關係,特別是現今多元社會的政治協調,但這個課題要留待另一篇文章討論。

在「正行」方面,信徒應盡量參與社區和政治生活,我們的反省應建立在實際生活的根基上。以「佔中」議題為例,無論你是否贊同這個運動,都可以參與佔中商討日,第一身去感受這運動的精神,學習聆聽社會上對民主的多方面訴求。更廣泛一點而言,信徒應找機會參與服侍社會的邊緣人群,使到我們對社會公義的了解不只是建基在理論的探討,更是出於對社會不公義的親身體會和對無權者的愛心。耶穌在世時也是與猶太主流社會所輕視的人群同行(如撒瑪利亞婦人、稅吏等),他沒有提出一套政治的宏圖,但他的行動已經充滿政治意味;政治的公義不單是制度上的改革,也是盡力讓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體會到他們應有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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