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資訊與通訊科技 (ICT making a difference)

banner01

 

在資訊與通訊科技(簡稱ICT)幾十年的經驗,令我經常思考 ICT人所面對的挑戰。我所關心的,是ICT與社會的各種問題,不是難以應付的急速變化的科技。作為一個有信仰,有不同價值觀的基督徒,我思考我可以怎樣在ICT這行業過得不一樣?

開始入行的時候,一般人都是為謀生。也有為卓越,建立一番事業的。亦有懷着更高的理想,為貢獻社會 (組織、政府、市民),成就有關「資訊社會」(Information Society) 美麗的夢想。這些當然都是很好的目的。

但是,最近美國ICT專家斯諾登 (Snowden) 讓我們清楚意識到,市民的個人資科可以在全不知情下被竊取、輸送和出賣,私生活的言行舉止可以被竊聽、拍攝和監察。這些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而已,越來越多負面的新聞會增加ICT人的困惑。

ICT人可以這樣辯護說:「ICT是中性的!而大多數的ICT活動、產品和服務都是受歡迎的!」,或是「買賣只是市場遊戲,它也幫助了經濟發展、就業機會!」,或是「我們只是依據行規做事, 不知者不罪!」等等。

但往深一層思想,一個行為是否合乎道德,不可能只是從經濟角度判斷,更要看短綫或長綫、直接或間接對人類的各種影響。ICT人很難避免在事業上參與一些有問題的計劃、設計、執行或監控。良知在困惑中往往會問:「我的參與會否對市民、用户或消費者有傷害呢?」

更具體地說,在供應商工作的,這個電子器材會否損害人體的健康,那個技術會否破壞人性、家庭關係或增加着數碼鴻溝 (digital divide)?在用户組織工作的,是否在犯法,例如網絡襲擊、偷竊?在政府工作的,是否在强化Big Brother的力量、剝奪人權,或間接傷害人?

道德思考越多,困惑便會越多。但作為一個基督徒ICT人,我們應該不只是關心經濟、法律和道德的層次而已。以上的提問顯然已經進入一個靈性層次,以至於信仰的社會責任。我們不能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或者說,「我不做,別人也會做!」 如果我們真的相信神要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衪同行。」
(«彌迦書» 6: 8)

«路加福音» 4:18成為我思想和行動的動力,鼓勵我如何用ICT 知識和經驗來幫助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

ICT人應該先設底線,避免從中謀私利,或不自覺地幫助強者去打壓弱者。ICT人需要勇氣揭發醜惡的事,有智慧地從內部發出警報(whistle blowing)。

ICT人可以積極幫助用户和消費者成為ICT主人,不再做ICT奴隸!ICT人甚至可以平衡權力,成為資訊社會變革者 (change agent),尤其在公義、人權、業權、私隱等相關策略和法律方面。

將進入ICT 行業的人,肯定需要毅力和智慧去面對越來越多的挑戰,但我深信,ICT人在making a living中,也可以making a life 和making a difference!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