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一國兩制」——憂心政府政策評估內地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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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日,香港某報章率先披露特首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下達命令,要求所有政策局由六月一日起,在他們提交給政策委員會或行政會議的文件中,須要加入評估內地政府、民眾、傳媒的反應的要求,但在提交立法會討論有關政策的文件時,則要剔除有關內地反應評估的段落。有關的報道曝光之後,政府隨即發表聲明回應,指出評估有關政策在內地可能引起的反應是負責任的做法,並無不妥。

筆者非常不同意政府的做法,因為這做法會嚴重破壞「一國兩制」。本來,我期望傳媒、公眾與立法會議員在此事上會有很大的反應。但很可惜,傳媒的焦點隨即被一連串的事件,包括湯顯明酬酢風波、警方低調通緝陳玉峰事件、行政會議成員及商品交易所主席張震遠事件等等所沖淡。六月一日很快就到了,這個新的政策即將在缺少社會反對聲音之下順利推行,這令筆者憂心忡忡。此政策的推行對香港的破壞力,對「一國兩制」的蠶食,可以十分嚴重,因為它並不僅僅涉及個別事件,還關係到一個制度的根本改變。它要求每個部門此後制訂的所有政策,都必須改變長久以來的思維。筆者希望立法會議員和公眾能儘快跟進這個事件,更希望政府可以懸崖立馬,取消這個政策!

為什麼筆者如此強調此次問題的嚴重性呢?首先,筆者並不是説香港政府在任何情況之下都不應該評估內地的反應;當某些政策會影響內地或其他國家地區的時候,有關的政策部門當然須要評估內地或這些國家地區的反應,甚至部署一些公關活動以減低任何負面影響。但現在政府是不合理地要求所有的政策局,在所有的問題上,包括在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一般民生政策也要考慮內地的反應。這將會對「一國兩制」造成嚴重的破壞。尤其是在實際運作上,究竟有關的部門或政策官員應該怎樣去評估內地政府、民眾和傳媒的反應呢?這樣的要求根本是不切實際。雖然文件特別強調他們只須要憑常識作出評估即可;但坦白來說,內地幅員廣闊,很難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去評估政府、民眾和傳媒的反應,特別是很多時候內地政府的反應與內地民眾的反應未必一致。筆者擔心,若港府制訂所有政策都須要考慮内地的感受,會導致兩個現象的產生:第一,當政策部門或政策官員意欲推行一些對香港有利但會影響到內地居民的政策時,可能會因為怕麻煩而不敢推行;第二,有機會逼使香港官員覺得必須與中聯辦或港澳辦的官員多打交道,甚至在很多問題上認爲有必要徵詢他們的看法,因為這樣似乎是最實際可行的評估方法。且不論中聯辦或港澳辦官員的意見是對是錯,只要有徵詢過,就會比較容易向「上頭」作交代;久而久之,中聯辦或港澳辦就順理成章地成爲香港的「第二個管治梯隊」。這正是筆者最大的憂慮。

其實,如果梁振英政府認爲該政策是光明正大的,爲何要求官員在向立法會提交政策文件時刪除有關的評估段落呢?此等鬼鬼祟祟的做法,更加凸顯了筆者擔憂的問題。所以,筆者希望立法會議員能強烈地要求政府撤回有關的新政策;退而求其次,最起碼要求政府在提交立法會的政策文件披露相關的評估資料和結果,公眾從而可以審視相關的評估有否違反「一國兩制」的規定,及有否出賣港人的利益。

筆錄︰劉雯婷

張達明

張達明出生於香港,並於香港受教育。於1986年,他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並於翌年獲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畢業後投身法律服務,於1994年成為香港孖士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1996年底開始任教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至今。於過往全職執業期間,張達明的主要專業範疇包括建築物及城市規劃條例上訴,司法覆核,專業疏忽索償,建築物及建造訴訟,及一般銀行及商業訴訟。 張達明經常就法治及其他法律事宜接受傳媒訪問,亦曾以義務性質幫助多個刑事案件被告人,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臨床法律教育課程總監,亦參與下列公共服務: -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成員 - 上訴委員會(房屋)成員 -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 - 香港法律會公益法律服務委員會成員 - 香港防癌會義務秘書暨執行委員會委員 太太謝寶英2007年因為乳癌離世,育有一子一女。張達明曾於不同場合分享與太太共同面對癌症的經歷,及教養子女的心得,為2007年恩雨之聲「告別凡間」節目,2010年4月“父母成長路網誌”「巨變中的愛子歷程」(http://hk.myblog.yahoo.com/parentblog/article?mid=18149),2010年12月11日信報“政在生活”「再沒有為她流淚」,及 2012年12月18日爽人物:「怯場律師 無懼捍衞法治」(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18/18105967) 的專訪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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