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經濟與政治前景的不明朗,日益嚴重的貧富懸殊,不但基層充滿無望感,連中產群體也憂慮在社會階梯中下滑,社會瀰漫著一種坐困愁城的不安。中港矛盾投射在民生的問題上,使新來港群體逐漸成為社會中的「他者」,不再被視為「自己人」。以往的獅子山下的同鄉同里、互助精神,仿佛盪然無存,逐漸被零和博弈的局面取締。
一名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女孩因偷渡來港,多年來拿着「行街紙」過活,去年終於考入港大修讀醫科,並拿到身份證,成為香港的合法居民。最近,她在面書(Facebook)上想藉著分享自己的經歷去鼓勵應屆文憑試考生,竟遭大批網民以粗言謾罵,叫她「滾回大陸」。面對無情的指控,她唯有關閉面書戶口,並為自己表達能力不佳向公眾道歉。[1] 在教會群體中,一位牧者分享有教會轄下的學校,縱然有不少新來港學童入讀,也不敢為他們提供太多的協助,免至引起校內中產家長不滿及分化。
在社會福利政策上,已一段時間沒有聽聞的概念 — 「不值得幫助的窮人」(the Undeserving Poor) 至今又再浮現,用以界定誰才是配得幫助的弱勢社群的。簡單而言,「值得幫助的窮人」,是那些不是因自身可避免的原因而導致貧窮的人,而那些基於個人原因而自招貧窮的一撮,就是不配得援助的。不少人認為,內地人嫁給香港人或雙非家長來港產子是他們自願的,因此無論兩地政策有多大的漏洞,他們的家庭及孩子陷入困境,也是自作自受,「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不值得運用社會資源去幫助他們。
新來港人士應否接受幫助,甚或領取綜援,牽涉到極具爭議性的社會資源分配問題。有人認為公義應建基在多勞多得的公平分配原則上;也有人會用經濟價值去衡量一個人是否值得被社會接納,以尋求社會的最大「利益」。但從信仰的角度思考,我們又會否就是葡萄園的僱工 (參馬太福音廿1-16),不滿遲來的工人被「優待」,就埋怨園主不公,忘記了我們都是活在恩典下的一群呢?
神學家潘霍華曾說:「教會之所以是教會,是因為她是為他者而存在的群體 … 不是支配,而是幫助及服侍」(The church is church only when it is there for others … not dominating but helping and serving)。[2]跟隨基督,就是要放下自己的權利,服侍教會以外的他者,那些社會都認為不配的邊陲群體,讓他們的尊榮在天父恩典中恢復。這不是因為困乏的人需要教會,而是教會需要他們,才是教會。
活在敵我分明的社會中,當感覺到自己所擁有的被侵蝕時,我們都容易隨着社會的洪流去捍衛自己的權利,甚至在社會公義的旗幟下向「他者」說不,高舉排拒主義(Exclusivism)。唯有活在十字架之下,教會才會明白,在我們還作罪人時,基督捨身的愛原來是如此顛覆性地向我們顯明的。倘若我們都是在十字架下被釋放的巴拉巴,又有誰可先拿起石頭去判決,劃那配與不配的界線呢?
若要問誰是那不配受幫助的窮人,也要先問自己誰是那不配擁有的富人(Underserving Rich)。
註釋:
[1] 梁杏怡:「行街紙女孩」:香港是我長大地方。«明報»,2014年4月17日,港聞版。
[2] Dietrich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Dietrich Bonhoeffer Works volume 8.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10), p. 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