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到台北參與一個國際人權教育會議,數天裡的耳聞目睹,深感「民主」、「人權」,雖稱「普世」價值,卻大有「各自表述」的空間,值得人放下自己的固有理念深思。在一個名為「香港國民教育及法治教育」的研討會中,我們探討香港在推行具有民主、自由及法治價值的教育中,所面對的困難和挑戰。其中答問環節有些值得深思的問題。
一位從澳門來的政治系一年級生首先提問。他說:「聽過各位香港學者遠道而來講解香港現時的情況,覺得既興奮,但又傷感。現時香港社會的紛亂情況,民間的反政府情緒跟澳門很不一樣。有人更說 : 有些香港人惟恐天下不亂,不知各位學者有何回應?」一位馬來西亞與會者跟著提問,說現在好像很多香港人有反對中國的情緒,似乎與國際間一些對中國不滿的論調呼應。
這些問題很有意思,也反映大家對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應該是一個怎樣的社會,有不同的意見。根據該年青人說,香港現在似乎有點亂,因為香港人好像一時三刻也在遊行集會反政府。其實這些所謂「亂」的表象,有一個更值得探討的問題 : 為何越來越多市民要走出來向政府表態?說到「亂」,如果「香港式」的市民與警察隔著鐵馬對峙﹑示威者瞓街被警方用最低武力抬走等等,便是「亂」的話,這更証明香港是一個高度文明社會。如果社會和諧就是不要看見這些場面,這個所謂「和諧」,也許只是奧威爾《一九八四》(George Orwell, 1984) 中的「和諧社會」而已。而那位馬來西亞與會者的發言,反映香港人的民主渴求,在回歸十六年來處處碰壁,因而訴之遊行集會等的公民行動,有可能會被國際社會看成「反中國」。
「爭民主」與「反中國」,真是一線之差?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問題,出現在一個有關死刑的研討會中。一位身穿傳統服飾的尼日利亞籍伊斯蘭學者,以「為何伊斯蘭不支持廢除死刑」為講題,在一眾支持「廢死」的演講中,力排眾議,很誠懇很堅定地立論,說明伊斯蘭教義的人權及尊嚴論述,只適用於遵守其教義的信徒,因此,人不能一方面犯罪,一方面要求人權。再者,若犯重罪的人不接受應有刑罰,這對於被他們傷害的受害者而言,便是侵犯後者的人權。他接著說:「我不明白為何西方很多人,一方面大聲反對死刑,一方面大力支持安樂死及墮胎。」那刻,我覺得他說出一個十分值得思考的問題! 有人問他:「伊斯蘭教徒可以反對死刑嗎?」該學者回答:「如果有教徒支持廢除死刑,他便不是正統 (orthodox) 的伊斯蘭信徒。」席上有人嘩然。 一位西方教授的跟進提問,更顯出「人權」論述的複雜性。他問大家:「我們應該怎樣面對一些宗教人士十分誠懇真心地,以宗教理念支持死刑?」現場沒有答案。
什麼是「正統」的宗教觀?普世價值的「普世性」如何詮釋?如何面對不同宗教對人權的不同見解?什麼是「良心自由」?
這些問題,足叫人窮一生也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