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兼舊同事羅秉祥兄一月十一日在《時代論壇》發表了一篇題為〈教會應雍容大度對待同性戀者公民權〉的文章,呼籲教會應致力支持同性戀者公民權。秉祥兄更特意在一月十三日的「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前發表此文,表達他對正反兩方在《性傾向歧視法》爭議上「愈來愈『雞同鴨講』,沒法溝通」的憂慮。
秉祥兄是一位大家所尊重的學者和教會領袖,作為明光社以及香港性文化學會兩團體創辦以來的資深顧問,他對同性戀的基本立場當然眾所週知,並且他在文中宣稱「贊成對同運寸步不讓」,「不能掉以輕心」。他的公開呼籲,因此確實值得所有關注同性戀議題的各方的重視。
應該先申報,我沒有參與一月十三日的添馬公園集會,事實上,我從未有參與集會的計劃, 因為我對此次在政總表達教會訴求的實質內容不太清楚,也不曉得這樣表達訴求的方式是否最為恰當。
我自己從來未曾在香港公開場合中談論同性戀議題,也未曾就同性戀議題撰文闡釋自己的看法,如今藉跟進秉祥兄此文「出櫃」,表達我個人對這議題的深切關注。
就同性戀議題而言,我與秉祥兄的看法固然未盡相同,但相似之處尤為重要,因此本文的副題是「跟進」,不是「回應」。本文的目的是要在共同的基礎上,把爭持雙方的對話向前推進一大步。
秉祥兄文中的一個小標題是:「反歧視的教會」。他堅持,「教會… 必須堅定反對任何歧視。」(P1)「社會上只要有人無辜受到歧視,任意受到惡劣及不公平對待,教會都應該義無反顧站出來反對歧視,捍衛他們的公民權。」(P2)最為具體的表現就是,「在教育、就業、住屋等基本社會生活大事而言,同性戀者的公民權益還是應該確保受到保障,他們與異性戀者應享有平等機會。」(P3)因此,「香港社會只要還有一個同性戀者受到一般意義的歧視,教會都願意站出來為他/她爭取平等機會。」(P4)教會在反歧視上應義無反顧,縱然「社會中有些激烈言論濫用『歧視』一詞,攻擊對同性戀生活方式的道德異見者,但這並不因此表示政府不應該考慮透過立法,保障在社會生活上受到一般意義歧視的同性戀者」。(P5)教會「既(一方面)要求政府確保防止逆向歧視,但也(另一方面)要支持政府消除一般意義的順向歧視。」(P6)
既是如此,今日香港社會「究竟對同性戀者有多歧視」,「是否有迫切性為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這些當然都是「可以討論的問題。」(P7)
但秉祥兄對同性戀者的寬容有很清楚的極限:一是,「婚姻制度是我們社會對同性戀行為寬容的極限。」(P8)另一是,「保持不認同同性戀的言論自由不容剝奪,應是我們社會對同性戀者寬容的另一個極限。」(P9)
秉祥兄撰文的目的是「作為和平的使者⋯⋯致力務求雙贏,使雙方都確保不會受到歧視。」(P10)對有如同性戀這樣一個極具爭議的議題,這種持平的態度至為重要。
可惜的是,在確保教會不會受到歧視方面,秉祥兄的文章似乎較為模糊、著墨較少。
在整篇文章中,最為令人動容的應該是這兩句話:「作為基督徒,我個人寧願冒險被別人逆向歧視,也不願背負一個對反歧視懦弱的罪名。」「我們該先處理了有血有肉的同性戀者,然後才處理部份激進同性戀者所倡導的同志運動。」但這兩句話也最容易被人誤解,以為所謂雙贏只是秉祥兄一時口快,並非真意。
必須注意的是,在爭議雙方中,認同同性性關係的人中,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有同性戀者也有非同性戀者;對同同性性關係持道德異議的人中,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有同性戀者也有非同性戀者。當然,逆向歧視者和被逆向歧視者中,同樣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有同性戀者也有非同性戀者。
首先應該指出,個別基督徒的自願犧牲,不能作為整體市民行事的原則。例如,你大可說,「作為基督徒,我個人寧願妻兒挨餓,也要賑災。」但這又如何作為整體市民或教會行事的原則呢?更重要的是,如果秉祥兄是一個同性戀基督徒,我相信悲天憫人的他也應該會說,「作為基督徒,我個人寧願冒險被別人歧視,也不願背負一個對反逆向歧視懦弱的罪名。」既然如此,為何不更直接了當地做雙贏的宣稱:「作為基督徒,我個人寧願冒一切險,也不願背負一個對『反歧視』以及『反逆向歧視』懦弱的罪名。」(P11)
再者,受歧視的同性戀者固然是有血有肉的,但任何受逆向歧視的人何嘗不也是有血有肉的?大家既都是受歧視的,都是有血有肉的,又何必厚此薄彼呢?因此,在同一雙贏精神下,秉祥兄應該也願意支持「我們該先處理了有血有肉的被歧視者和被逆向歧視者,然後才處理部份激進同性戀者或部份激進基督徒所倡導的運動。」(P12)
不錯,西方確有歧視同性戀者,但事實是西方也出現不少逆向歧視個案。在雙贏精神下,反歧視,就是反所有的歧視;支持同性戀者公民權,就是支持所有人的公民權。事實上,把「逆向歧視」代入秉祥兄文中的「歧視」,所有的論據依然成立。
我個人完全支持秉祥兄以上的十二句話(最後兩句稍做更動)。
依據秉祥兄的觀察,「就目前香港社會整體而言」,大多數人都不是偏激的。一方面,「仇恨或欺凌同性戀者,gay bashing的個案少之又少⋯⋯把同性戀者當作癌細胞來排斥,可說甚少」;另一方面,「很多同性戀者並非同運活躍分子」。
我個人相信,參加一月十三日的添馬公園集會的絕大多數基督徒應該會支持秉祥兄雍容大度的善意,我希望爭持中的另一方亦如是。
如果同性戀議題的爭持雙方都能支持這十二句話,我相信雙方的對話可以向前跨一大步,這棘手的社會問題自然解決有望。
或許秉祥兄可以開始積極嘗試尋求爭持中的另一方對他這些話的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