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對婚姻,是有其獨特的看法。儒家的《禮記》視婚姻為「禮」的一種︰
「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
換言之,婚姻的設立是社會秩序之一,與「朝覲、聘問、喪祭、飲酒」同列。《禮記》的作者認為,每一個禮義之所以被設立,是因為每一個禮都有其獨特之意,如︰「朝覲」是為表明君臣之間的義務、「聘問」是叫諸侯間能互相尊敬、「喪祭」是表明對臣子的恩情、「飲酒」是用來區分長輩及後輩,而「婚姻」則是用作明白男女之別。
「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一來說明了任何婚姻之外的結合都是不合法的,那是被稱為「苟且」或「苟合」之事,要「明男女之別」必須在婚姻之內;二來說明了婚姻是專為「男女」這個組合而設,它並不能包涵其它的組合。所以任何其他的組合形式,是不應被算在「婚姻」這個「禮」之下。
「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
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眾矣.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侵陵之敗起矣.」
《禮記》進一步表明,禮義的設立,是為了「禁亂」,即防止社會跌入失序的狀態。這些「禮」的設立就如防波堤一樣,防止混亂及破壞出現。如果以為這些「禮」太過時而隨便修改,或以為它無用而撤去,結果就是「必有水敗」及「必有亂患」。《禮記》舉了一大堆廢禮的禍患︰廢飲酒,長幼失序,造成許多爭鬥及訴訟;廢喪祭,則社會變得寡情薄義…而廢婚姻之禮,則會造成「夫婦之道苦、淫辟之罪多」。在現今一些改變了男女婚姻之禮的地方,社會現況與《禮記》所說的正好不謀而合。
今天社會有人要爭取把「男女」之外的組合納入婚姻,理由是「人人都有權利」可進入婚盟,這只是「權」方面的看法。但中國的哲思並非以此作為婚姻的定義,《禮記》告訴我們婚姻是一種「禮」,它的設立是為了「禁亂」,防止社會陷入失序的狀態。如果婚姻之禮不被好好保護及確立,淫亂之事將會無止境地增多。所以,當我們考慮要改變婚姻的定義,不能單以「權」來作標準,「亂」也是一個必須小心考慮的角度。任何關乎「禮」的些微改變,可能使社會更為混亂。
「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繆以千里.此之謂也.」
最後,《禮記》告訴我們,「禮」不單不可以被隨便改動或竄改,還需要從小就被教導,因為它能「止邪於未形、徙善遠罪而不自知」。如果「禮」能好好傳遞,在潛移默化之下,人將會活得更趨向善。但如果我們把「禮」隨意篡改或撤去,則不僅使我們的社會動盪不安,甚至會使下一代善惡不分,正如周易所說︰「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繆以千里」。慎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