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年代久遠的宗教聖典一樣,基督教聖經的舊約在幾千年前就成典,新約也有接近2000年歷史。不少現代人都會問,寫於幾千年前的宗教聖典,對當代還有什麼意義?人類社會在過去幾千年,尤其是近代的幾百年,經歷了很大變化,聖經的教訓對當代信徒還能有什麼意義呢?
要掌握聖經的時代意義,就要先明白它的本質。聖經不是科學論文,從中不能找到創造世界的科學證據。聖經也不是法律,當中的規則不一定可以成為今天人類社會的法律規定。聖經其實是記錄了那位超越人的聖者與人之間的故事,讓人能明白神的本性,也知道人的本質。
先不談那位全能全知、創造天地萬物、慈愛與公義的永生神,從聖經看人的本質,就可以明白人類社會為何會走到今天的境地,也讓我們有依據去預測人類社會在未來會怎樣發展下去。
人是被造的,也被賦予了豐富的創造力。人是有尊嚴的獨立個體,也要從群體與其他人的關係中體現自我。人有無私行善的潛質,也有自私行惡的傾向。人有強烈的欲望,也懂操守自制。人有理性的分析力去認知客觀的物質世界,也有複雜的情緒去感受人主觀的內心世界。人可以學習及改進,也能破壞及毀滅。人需要秩序及安全,也期望正義與公平。
但人最重要的本質,就是有一種內在的需要,是所有其他的人或物都難以填滿的,唯有與那超越人的聖者建立關係,才可得到滿足。正如聖奧古思丁對上帝的禱告:「你為自己創造我們,我們的心難以平靜,直至在你裡面尋著安息。」
當我們要在當代實踐聖經的公義時,雖然人類社會的結構及人的自覺意識與聖經成典的時代已是截然不同,然而什麼是公義及如何實踐公義,都必然涉及如何理解人的本質。從聖經明白人的本質,就更知道如何在轉變的世界中把信仰真實地活出來。無論經過多少歲月,即使山河都轉動了,人的本質仍然不會改變,因此,聖經還是具備當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