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亂」抑或「騷亂」?從年初一旺角警民衝突事件說起
年初一旺角警民衝突事件發生至今,傳媒和評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抗爭與暴力的關係上。這當然是重要課題,但同樣值得留意的是政府對事件的反應。事件發生當日早上,政府第一時間將其歸類為暴亂,而大規模的拘捕行動亦隨即展開—環保組織的物資倉庫被當作軍火庫、尋常民居中的論政書籍被當作犯罪證物、身在事發現場勸阻衝突的神學院學生離港旅行時在海關被扣留,然後警方在未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將該學生帶返其住所搜證調查。不知是出於巧合還是默契,建制報章對事件的報導與評論跟政府如出一轍,立即對事件定性,「暴亂」和「暴徒」等詞匯連日來刊於頭條。電子傳媒方面,佔壟斷性收視的電視台也採用了「暴亂」和「暴徒」等詞彙去報導事件。在舖天蓋地的報導下,普羅大眾很容易以為,香港真的已經處於「暴亂」的狀態中。港人對「暴動」一詞非常敏感,很容易因此聯想到受港人厭惡的1967年暴動。
暴力從來不能真正解決問題,以暴易暴或以暴力爭取權益亦非港人行事宗旨。但事件是否已到「暴亂」或「暴動」程度,其實有一定客觀標準(例如死傷人數、武力及破壞程度及持續多久等指標),也可以辯論,重要的是評論者(包括傳媒與政府)是否能一視同仁。前面提到主流電視台以暴亂形容是次衝突,但當報導最近在印度發生的種姓族群與政府的衝突時,即使事件導致至少十九人死亡,仍只以「騷亂」及「示威者」等詞彙去報導事件,這樣的報導是否客觀公正?主流傳媒以外,不少人提出疑問,對比1967年發生的暴動,今次事件的嚴重程度是否足以被稱為「暴亂」或「暴動」?假若是次事件已達暴動程度,當有學者聯署,要求政府仿效上世紀六十年代港英政府對暴動的回應,就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了解事發詳情及其深層成因之時,政府又為何斷然拒絕?政府刻意用「騷亂」一詞去形容當年暴動,其意安在?如果連當年暴動也可降格為騷亂,今次事件又為何應以暴亂去形容?[1]
扭曲語言,就是扭曲真相
我們必須明白,在過去幾年,香港社會一直處於一場話語權爭奪戰當中。這場戰爭不僅是指抗衡傳媒被親建制力量收編,以避免輿論空間不斷萎縮,更是指拒絕公共空間所用語言之劣質化。甚麼是語言的劣質化?如果語言的正常功能是準確傳意和合乎邏輯地交待事理,以便各方認清現實和真相,然後解決問題,則語言劣質化所指的就是粗疏、前後矛盾、不一致、以偏蓋全,其結果就是令真相模糊,也無助於達成共識和解決困難。以今次事件為例,政府運用「暴亂」、「暴動」和「騷亂」等詞的手法,就明顯地是犯了邏輯不一致的錯誤。政府用詞究竟是以政治考慮為先,還是願意認清客觀事實,賦與事件合理的描述?如果政府真想緩和社會危機並止息暴力,實在應該就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越能客觀地向公眾描述衝突之細節和源起,就越能找到化解暴力和社會怨氣的途徑;越想利用事件去發動政治運動,則衝突和暴力反而會無日無之!
回歸以來,尤其是過去幾年,官方言文反映的,是否在扭曲真相和現實?要扭曲現實與真相,自然要扭曲語言;而扭曲了語言,現實與真相就必受扭曲。奧威爾(George Orwell)早就提醒我們:「思想愚眛,語言因此醜陋粗疏;而因語言鄙陋,又會令思想更易變得愚昧。(“It becomes ugly and inaccurate because ourthoughts are foolish, but the slovenliness of our language makes it easier forus to have foolish thoughts. ”)」 如果我們輕看語言,以為毋須咬文嚼字,而甘願被劣質語言所同化,我們的思想就難以準確清晰,評斷事物的水準也會下降。這並非危言聳聽,這種蠶蝕和質變,其實已發生好幾年了!面對當前局勢,不少人已經意識到,除了譴責肢體暴力,也要譴責制度暴力。而施行制度暴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扭曲語言。在制度暴力中,充斥著誤導、洗腦和顛倒是非的語言。一旦習慣了,我們自己的語言也會變得蒙混不清、思想會失卻方向,對不公不義亦批判無從。這樣的思想狀態,最方便政治操控。
邪惡就是對現實的扭曲
若一個城市的語言扭曲,而施政又以鬥爭為綱,吏治又怎會清明?不少人擔心,香港的經濟會因此每下愈況。但其實上述種種,對社會的最大的傷害不在經濟,而在精神價值。活在滿口謊言,顛倒黑白,倒果為因的政權底下,人容易灰心喪志,然後不再執著於真相。而當人不再關心真相之時,就等於敞開城門,任由邪惡入內橫行,然後城市的敗亡和陷落就會來到。一個真相匱乏,甘受權力操控的城市,絕不會有公平和幸福,也不會有健康的基礎去建設經濟。邪惡要愚弄我們,要我們倒果為因,以為可以犧牲價值和意義去換取物質生活上的安穩。誰知抽象的價值和意義才是因,物質的富裕和繁榮只是果。
拒絕謊言與扭曲,認清真相與現實,讓真相在光中顯明,這是通向救贖的第一步。這種為真相、真理作見證,在黑暗中堅持一點燭光的精神,我們在當年波蘭和東歐對抗前蘇聯極權之時就曾見過。那點點不息的火,在教堂中點燃,人們雖然長期活在鐵幕之內,但信仰之光卻從未熄滅,對光明的盼望和追求仍然熱切。教會是當時抗爭者的庇難所,教會張開雙臂,擁抱那些追求自由和真理的人,與他們一同承受和抵抗極權的壓迫。教會為甚麼這樣做?與極權作對難道不怕秋後算賬嗎?但其實從教會出現第一天開始,它就已經活在為真理作見證而來的苦難和壓迫中。教會這樣作,無非是在效法它的主人耶穌基督—那位因著為真理作見證,而付上生命代價的人。那一天它把安穩當作必然,因而不肯為真理作見證而付上代價,它就會變得黯淡無光。但如果教會在社會中對顛倒黑白、扭曲真相的行徑視若無睹,它又怎能自稱是為終極真理作見證的群體?連俗世的真相也不關心,又怎去見證終極真理?在黑白不分的時代中,教會其實沒有獨善其身的自由,它不能以事不關己的態度把說真話的責任擱在別人的肩頭上,自己卻退守於圍牆之內。沉默有時,呼喊有時。當為光作見證的時刻來到,若人仍然沉默,就會淪為邪惡的幫凶。令人稍感欣慰的是,在陰霾密佈的政治氣候中,仍有剛毅正直之士。文首提及一位神學院學生被捕之事,就在被捕翌日,該神學院立即發表聲明,呼籲警方如缺乏足夠證據,應從速釋放該學生並避免濫用職權。[2] 該院院長身為著名中國教會史學者,不避嫌,不退縮,領導學院發表聲明,其訴求無非就是要還事件一個真相。不偏不倚,以事論事,為真相及真理作見證,正是筆者最欽佩之處。
今天香港風雲幻變,大時代中的小人物看似微不足道,又似螳臂擋車,但我們仍可以堅持活在真相之中,拒絕顛倒黑白、習非成是或扭曲真相。我們不要小看心裡這點點看似微弱的火光,如果我們願意存著盼望和信心,即使我們心裡只有這星星之火,上帝也能把它們點燃起來,成為熊態烈火去照亮大地!即使在最困難的處境中,仍有值得我們堅持的價值。縱然世道荒涼,我們仍要保住內心那一片澄明!
註釋:
[1] 香港政府,〈特區政府就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旺角暴亂作出回應〉,2016年 2月15日;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2/15/P201602150521.htm
[2]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林淳軒同學〉,2016年 2月10日;https://www.theology.cuhk.edu.hk/tc/news/statement-20160210
圖: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