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天津大爆炸可謂是「驚天動地」,上「驚天」至氣象衛星[1],下「動地」至地震儀[2]。爆炸的成因迄今依然撲朔迷離,也許永遠成謎。官方對媒體的報道似乎多有制肘,我們只能就有限的報道,加上科學知識,初步揣測爆炸成因。
首先,我們要知道化學品引發的火災不一定會造成爆炸。要釀成像天津這樣的大爆炸必須有以下的條件:
1. 大量的可燃物品
2. 大量的氧化劑或是氧氣
3. 燃料和氧化劑的充分混合
4. 燃料和氧化劑的合適濃度
欠缺這些條件,化學品引發的只會是一場大火,頂多是一連串的小型爆炸,不會是如此災難性的大爆炸。
依據報導,現場是一間化工原料倉庫,存放大量的硝酸鉀 (KNO3) 和俗稱山埃的氰化鈉(NaCN),兩者都是常用的化工原料,用於採礦、塑膠、電鍍等工業。重要的是,兩者都是粉狀,硝酸鉀狀似鹽,山埃狀似糖。除此以外,可能還有其他化學物質或燃料,如石油氣、燃油等。但未有正確的媒體消息以前,不宜多作猜測。單是硝酸鉀和氰化鈉已經可以引發爆炸。
據國內報導,現場有超過700噸的氰化鈉。氰化鈉是劇毒,口服200-300毫克便足以致命,700噸可以毒死23億人,即幾乎足以將全中國人口每人毒死兩次。按中國連續八年全球第一的黃金產量,這大量的氰化鈉應該是用來採金鑛,而不只是用來製造塑膠[3]。用氰化鈉採金,一旦有意外便會對環境造成災難性的破壞。姑且不論這麼多的氰化鈉有什麼用途,把大量有毒化學品存置放在大城市附近已經是草菅人命的行為。
氰化鈉本身不可燃,但遇水便會產生氰氫酸(HCN,或叫氰化氫)。氰氫酸也是劇毒,水溶性高、易燃、易揮發(沸點25.6 C)。
硝酸鉀是強氧化劑。中國四大發明中的火藥,成份是硝石、硫磺、木碳粉,其中硝石就是硝酸鉀。
燃料和氧化劑都有了,但要爆炸還要把它們充分的混合,消防員們無意間完成了混合它們的工作。
起火初期,消防員用水灌救—這是致命的錯誤。水和氰化鈉混合產生氰氫酸,部份氰氫酸溶於水中,部份蒸發在空氣中。水和氰氫酸被大火的熱力推上高空。還有其他化學品包括硝酸鉀溶於水中,隨着蒸氣一同上升。這樣,爆炸的第三個條件在空氣中成立了。
隨着化學品不斷上升,空中的濃煙累積了足夠濃度的燃料和氧化劑,加上週邊的氧氣,大爆炸就發生了。
如果爆炸發生在地面或地底,震波的破壞力比較集中,空中爆炸的震波會傳得更遠。在天津的災難中,有兩次連續的爆炸,而第二次爆炸的威力遠比第一次猛烈,相信是第一次爆炸的震波把貨倉中的化學粉末散播到空中。空中充滿了粉狀的硝酸鉀和氰化鈉,加上水和氧氣,之前所有的化學作用再次發生,只是如今各種化學品的濃度更高,所以第二次的爆炸加劇強烈[4]。
以上的化學作用會產生大量氮氧化物(NOx),正好和爆炸後的空氣監測一致。爆炸的震波震碎了幾公里外的玻璃,也支持空中爆炸的理論。
截至今天(8月16日),官方公布的死亡數字已經超過 112人,按照過去的經驗和現場拍攝的災情,最終死亡的確實人數極可能遠超此數。如果各方處理得當,當日死傷人數一定會大大減少,這無疑是一場人為因素的大災難。
暫且不提存放貨倉的安全措施是否足夠,首先存放大量危險、有毒化學品的倉庫絕對不應該在民居附近。更重要的是,消防隊的裝備與訓練嚴重不足。以上所提的化學作用,中學程度的化學知識都可以理解。不可以用水灌救化學品火災是一般常識,一個大城市的專業消防隊犯上如此低級的錯誤,簡直不可理喻。
中國經濟雖然起飛,但只懂得把資源投資在地產、建設、股市等死物上面。「人」的發展,例如教育、醫療,以至基本的環境安全和食品健康往往卻被忽視。金錢掛帥的哲學已經直接威脅市民的人身安全。「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 16:26)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希望今次的災難,可以喚醒官員對人民生命的珍惜。若是只紋過飾非、打壓言論,恐怕會重蹈覆轍。悲矣!
註釋:
[1] 日本衛星拍得天津爆炸後不明物質擴散(«文匯報»,http://news.wenweipo.com/2015/08/14/IN1508140044.htm)。
[2] 中國國家地震台網記錄天津兩次爆炸 («中新網»,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8-13/7463927.shtml)。
[3] 世界第一黃金大國的煉金術憂患 («文匯報»,http://info.wenweipo.com/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74244)。
[4] 中國國家地震台紀錄:第一次爆炸約等於3噸黃色炸藥, 第二次爆炸約等於21噸黃色炸藥,相比投在廣島的原子彈約15,00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