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著名神學家尼布林(Reinhold Niebuhr)在《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書中指出,“所有個人的小善,終會被錯誤政策的不道德所淹沒,因此,每個人都接受信仰行善事,並不保證整個社會就是一個道德的社會。”
陳慈美認為尼布林對倫理道德與社會政策之間所作的解析,應用在環境問題上更是顯得十分貼切。“環境問題的解決僅僅只有個人層面的倫理規範是不夠的,企業經營的倫理規範及環境政策的公眾倫理都是不可或缺的。”
不同于臺灣本土環境工作者,陳慈美著重西方環境哲學、環境脈絡的探討,西方環境哲學常提到的思考人與地球的關係、探討地球存在的目的、自然環境對人的影響、人如何改變自然環境等,這些也成了她思考的課題。
現代經濟學理論中最基本的一個前提假設是:每個人的行動都傾向於能使自己獲得最大的利益。因此,經濟學家會把能夠很“機靈地追求個人的財富”視為一種理性的行為,於是,“為他人或者公眾著想”的行為就不是正常的理性行為。
16世紀的宗教改革思想家加爾文在信仰傳統中鼓勵信徒去實踐“利他的行為”,並視其為基督徒的真正美德,因此,任何由於自私的動機所從事的活動都要接受某種形式的約束。而現代經濟學家卻認為對於追求個人利益的任何檢視或約束,不但沒有必要,而且是有傷害的。
於是傳統的基督教思想逐漸被巿場經濟理論所取代,導致了對人類心靈、社會、以及自然環境的一系列嚴重傷害,這些傷害包括侵略性取代了人與人之間的情誼;對物質的渴求被激發到永遠不知道滿足的地步;極端的個人主義而拒絕任何規範,並使人對社會的責任感不斷消失;大量消耗自然資源並大量製造各種垃圾、毒物,威脅其它生物和後代子孫的生存。
陳慈美發現,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即使透過立法或成立專屬機構等努力,以及專家學者長年累月的深入調查研究之後,整個社會依然無法形成共識,願意為地球生態的維護付出心力。漸漸的,有不少人痛苦地體悟到:除非透過信仰所帶出來的“價值觀的改變”,以及隨後所產生“生活習慣上的改變”,否則,整個環境運動不會有轉機。環境危機的深處,正是人類道德靈性的危機。
陳慈美從小在基督教家庭成長,祖父母五代均是虔誠的教徒,在這樣的環境背景下成長的她從小與教會有很深的淵源;從她開始投身於環保工作之時,她就積極透過教會報紙發表環保教材性的文章,期望能透過教會影響社區,由社區來影響大眾。
美國科學界曾經有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在西方社會比較常參與教會聚會的人,通常對於環境方面的問題比較無知。“我雖然沒有對臺灣的教會界作過研究,但從我將近十年來所接觸的教會人士所作的觀察,結論似乎是沒什麼兩樣。”陳慈美告訴記者。
七十年代初期,基督教思想家薛華(Francis Schaeffer)在《污染與人的死亡──基督教的生態觀》裡,語重心長地警告教會界:“當教會錯過搶救地球的機會時,我們同時也錯失向廿世紀的人傳福音的機會,而這也正是教會在我們這世代裡顯得無足輕重,軟弱無能的主要原因。”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也說過:“如果你多方的傳揚福音,但絕口不談特別屬於你那時代的問題,那麼,你便完全沒有傳揚福音。” 這句話在廿一世紀的今天仍然適用。
陳慈美表示,環保的推動是一項文化改造運動。這也是一個生命改造的過程,需要透過生態、環境、人文、藝術、科學等各領域的人才共同推動才能達到效果。
在《生態公義──對大地反撲的信仰反省》書中,路德宗神學家芮穆森(Larry Rasmussen)曾說過,“所有拯救地球的努力,都必須以側耳聆聽人類的哭泣和大地的呻吟作為起點。”他又說:“憐憫(一同受苦)是基督徒倫理的主要德行,而團結(一同站立)則成為主要的途徑。”
“臺灣教會曾經向社會宣告‘耶穌是現代人的希望’。但如果我們不知道現代人的絕望是什麼,我們的宣告就失去意義。我們對於現代人的困境是否能感同身受,因而產生惻隱之心,並願意與受苦的群眾一同站立?”陳慈美說道。
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Holmes Rolston, III)認為,“假如有所謂的聖地,或是所謂的應許之地,那必定就是這顆充滿生之希望的地球。在全球相互依存、環境彼此影響的今天,人類的靈性必須要以一種全新的洞見和深度,將自然與恩典結合在一起,來認識環境保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