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幾天前,一位朋友在微信上給我發了一條短信說, 1月31日是梅頓的生辰,iQuest想做一組對他的紀念文章,不知道您有沒有興趣寫一篇。我聽了一驚,哇,梅頓的生日跟我的生日靠得挺近啊!再一查,更驚訝了,他出生於1915年,要是活到今年,就一百歲了。
梅頓(Thomas Merton,1915.1.30~1968.12.10),一百周年,二十世紀最偉大的靈修導師,至少是之一,奥古斯丁懺悔錄的現代版——《七重山》的作者,特拉比斯(Trappist)客西馬尼隱修院的修士,這些稱號一個個地來到我的腦海,但又一個個地被我排除了,除了它們之外,梅頓對我意味著什麼?他教會了我什麼?想來想去只有兩個字:兄弟,或者說,哥哥,他是我在主耶穌基督裡的親兄弟,永遠的大哥。是他,帶我走進了心靈的“內室”,幫助我認識自己,讚美上帝。
可從來沒有見到這位兄長,他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天,1968年12月10日,我還是一個狂熱的紅衛兵,高唱毛主席是我心中的紅太陽。直到有一天紅太陽隕落了,直到有一天我信了耶穌,直到這個世紀初期的某一天,我想,我從熊璩那裡知道了Thomas Merton這個名字,然後,讀《七重山》,讀《在生命寂靜的山巔》,讀《學習一門愛的語言》,讀《沒有人是一個孤島》,一本又一本,越讀我就越確信,梅頓是我失散了多年的兄長。我聽到他一聲聲對我說,弟弟,回家吧,回家。唯有天父的愛才是你永遠的家。他那首詩仿佛就是寫給我的,學德,吾弟,你看見耶穌了嗎?恩典中的恩典,無止無休……
知道是白日夢,但還夢想,要是能親眼看到這位大哥,和他聊聊,多好。直到2007年的那個秋季,美國,肯塔基,路易士維市,客西馬尼修道院(Gethsemani Monastery, Kentucky),我知道在人間我再也見不到梅頓了,因為我就站在了他的墓前,好多修士也埋在那裡,他的墓碑是一個小小的十字架,和其他人一樣,是白色的,他的名字就刻在十字架的那一橫上。看著看著,我的心疼了。那天是陰天,我也一時迷茫,我的好哥哥,你走得太早了。
但我知道,就像提奧( Theodorus van Gogh)抱著死去的好哥哥——梵高(Vincent van Gogh)時所想的一樣,現在你已經找到了你的安息。
2.
認識你自己,這句名言流傳了多久啊,加爾文甚至說,認識,就是認識上帝與自我。但,這又是多麼難呐,是詩人約翰•多恩(John Donne)說的吧,除非我們瞭解自己,否則我們不能做自己。
但當我們要認識自己時,那個自己——“我”已經形成了,甚至定型了,並且,它帶上了一個美麗的面具——假我。
首先要認識這個“假我”。
我接觸到梅頓時,已經信主六七年了,我很清楚自己是一個罪人,雖然已經得救了,但還時常被罪束縛著,捆綁著,我內心深處還有一個戰場,戰爭從來沒有結束,就像保羅說的,我所渴望的善,我不做;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卻常常去作。我真是苦啊。我對自己已經認識到了這些,難道還不夠嗎?難道我還沒有認清楚現在之我中存在的“假”嗎?
梅頓告訴我,不夠,遠遠不夠。
他說:“我們每個人都活在一個虛幻的人的陰影之下:一個假我。這是那個我想自己成為的人,但他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上帝對他毫無認識。而連上帝也不認識的簡直就是有過分的隱私。我那個虛假私隱的我,就是那個想存留在上帝的旨意和愛所能夠觸及的範圍以外的人——在現實和生命以外。” (《新苗》第32頁)
這些話有點費解,一位神父解釋說,我們的假我,就是我們認為我是誰的那一個我,它是我們的心裡的自我形象和社會認同。我自己以為是的那個人,同時又是被社會所認同的那一個人,這就是我的假我。而這一切,又主要圍繞著教會。這個假我,就是我特意向教會的兄弟姐妹所展示的那個形象,同時又是我認為教會的兄弟姐妹所期待我表現出來的那個形象。
他曾經自我揭露:“我始終有個無法磨滅的欲望,想成為大人物。這實在愚蠢至極。”(《山巔》第479頁)
梅頓說:“一切罪都始於假設自己的假我——那只在以自我為中心的渴望中存在的我,是生命的基本現實,而宇宙其他一切都以它為依歸。因此我把生命盡耗在渴望歡樂和渴求經歷,權力,榮譽,知識以及愛,為的是替這個假我穿上衣裳,並將假我的虛無架起成為一個客觀的真實。“(《新苗》,第32-33頁)
難道真的是這樣嗎?難道我不該表現出像一個基督徒的樣子嗎?問題就在於我所想的與我實際所做的中間,有一個巨大的鴻溝,這條溝的名字就叫“名不副實”。就拿最普通的一件事來說,當我說感謝主的的時候,我以為我表達了我此刻的心情,但是,我此刻的內心真的洋溢著這感激之情嗎?又比如,當我說我信耶穌是我的主,我真的事事時時讓耶穌在我生命中作主嗎?沒有,真的沒有。
從另外一方面來看,雖然我也一再提醒自己,要注目耶穌,唯獨耶穌基督。但實際上卻常常以周圍人的標準來衡量自己,即使,有時覺得那些標準並不怎麼樣,但還是一個“吾從眾”,這大概就是老約翰說的“屬世界”吧。
這個“我”善於計算分數,上帝,你看,我做了這件事,那件事。遵守了這條戒命,那條戒命。不錯,我有這個小過,那個不足,但與我的好處相比,還是功高於過。“分數”,成了我與上帝討價還價的資本,因為我的分數要證明,我是值得你愛的。或者說,我棒,所以,你才愛我。
梅頓勸誡說:“不要再計算分數;把自己,連同一切罪性降服於上帝——他不看分數,也不看計分者,只看見他的蒙基督救贖的孩子。”(《孩子》第31頁)
就這樣,自覺不自覺地,我帶上了一個“屬靈面具”,按照教會的型號標準定制的面具,提姆•凱樂(Timothy Keller)牧師稱之為“宗教中的偶像”,其一,“把教義性的真理高舉到代替上帝的位置而成為假神”,只靠教義來維繫自己與上帝的關係,而不是依靠上帝自己和他的恩典(《諸神的面具》第160頁)。其二,將屬靈的恩賜(才幹,能力,表現和成長)和事奉的效果當成了偶像,以為這就是聖經中所講的聖靈的“果子”(同上,第161頁),最突出的,就是關注自己的情緒,情緒高了,被感動了,就以為上帝與我同在了。第三,就是“人心的自然本能就是會想用道德的表現來控制上帝和別人:因為我們過的是良善和有道德的生活,所以上帝和我們所遇見的人就欠我們一個尊重和支援。”(同上,第162頁)
天長日久,我甚至忘記了自己時而還帶著一副面具,甚至以為這個漂亮的屬靈面具就是我的真面貌,全不知道,這個“屬靈面具”已經把我與上帝隔開了。
梅頓說得對:“我們從未進入和上帝關係中最深的實際,因為我們太少承認自己在上帝面前一無所有。”(《孩子》第26頁)梅頓誠懇地勸誡我:“將你的貧窮交給上帝吧,向他承認你一無所有,一無所是。無論你瞭解到與否,上帝愛你,與你同在,居住在你裡面,呼召你,拯救你;而他對你的瞭解和憐憫,是你從未在書中找到,或在講道中聽過的。”(同上, 第25頁)
我肯交嗎?
3.
不得不說,當我一再解析自己的假我,會使我陷入到自卑的深淵中,我什麼也不是啊。我真壞啊。我再也沒救了。等等,罪疚感使我抬不起頭了。感謝主,他讓我看到他的女兒大德蘭修女(St. Teresa of Avila)的一段名言:她說:“在這條禱告的路上,自知以及一個人的罪疚思想乃是糧食,所有愛吃的人都要用它去餵養,不管他們可能多麼脆弱。沒有糧食他們便不能維持。”是啊,生活在人間,我怎麼可能不犯罪呢?顯而易見的罪,隱而未現的罪,此起彼伏。但正是因為來到耶穌面前,我才知道自己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也正是因為深感罪孽深重,我才來到耶穌面前,求主憐憫我,赦免我,免我的債。
就這樣,罪疚感在基督耶穌的愛中,居然成為我每一天的糧食,天天都要必須吃,也就是說,每天都要來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
十四世紀英國諾域治的茱莉安(Julian of Norwich)說得多好:“上帝亦向我表明了罪惡並不是羞恥,反而是人類的榮幸。因為在這種境況之中,我的理解被提升到天國的境地,在那裡我的思想邂逅了…彼得與保羅…以及他們如何帶著自己的過犯,與人交往,並在地上的教會得到了他們的榮耀。對他們來說,帶罪並不是一件恥辱的事情,因為在天國的祝福之內,恥辱並不存在,罪惡的表徵都會變為榮耀。”
主啊,我真沒有什麼值得誇耀的成就可以帶到你面前,我只把我的罪過放在你的恩典中,因為“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羅5:20,新譯本)就是這樣,我不要因為自己犯罪跌倒了而絕望,無論我如何失敗,都阻擋不住主耶穌對我的愛。他的愛就是我的生命。
梅頓的結論,“我們必須接納自己的局限,同時接納別人和他們的局限,不然我永遠不會知道上帝在我裡面,我在上帝裡面。” (《孤島》前言x)
多麼難的一課。記得年輕時,多年來就連身高這件事都一直無法接納,我為什麼沒有長成東北大漢!
4.
通過盧雲神父(Henri J. M. Nouwen),我從梅頓學到了另外一課,非常重要的一課,就是耶穌是我的新我。我是蒙上帝厚愛的孩子。
我們不但要看到自己的假我,更要看到自己的“真我”。我是誰?對這個人生的第一個問題也是最基本的問題,梅頓回答說:“我是基督所愛的人。”(《孩子》第60頁) 這就是我的真我。
艾根的屬靈導師曾經對他說,“艾根,信息的核心是,讓主和他對你的大愛構成你的個人價值。把自己定位為一個被上帝所鍾愛的人。上帝對你的愛和揀選構成了你的價值,接受這一點,並讓它成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實。”(《孩子》第58頁)
盧雲寫給朋友的信中說:“我唯一的渴望就是在你自己心靈的每一個角落都迴響著一個聲音:‘我是一個蒙愛的人’。”(《孩子》第59頁)
多麼美好的信息,不,生命的真理:每一天在靈魂深處聽到耶穌對我說,孩子,我愛你,你是我的愛子。這,已經足夠。
梅頓說:“除了愛,什麼也不重要。”(《語言》104)
人生最大的恐懼就是沒有一個人愛你。只有找到真我,我們才能克服不被愛的恐懼。梅頓說:“我們必須找到真實的自我,在一切最貧窮和卑微中,但同時是在最為的和簡單的尊嚴中:成為上帝的孩子,能以相似上帝的真誠和他的無私去愛。”(《孤島》第189頁)
因為“唯有上帝可以向我們指示我們自己的奧秘。一旦我們看見它,我們就可以尋求去接受他的愛進入我們內心,並且我們可以渴望像他。的確,在他的愛中我們可以開始像自己——就是我們可以找到真正的自我,因為我們是按照他的形象和樣式而造的。”(《盧雲》第96/97頁)
而“上帝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是好的是善的,而是因為當他愛我們時,因著他的愛,我們變好、變善。”(《孤島》第190頁)
梅頓,你說得真好,我們只有在上帝的愛之中,才可能找回自己,認識自己,成為自己。
必須通過耶穌基督。
梅頓說,“人無法只在自己身上找到真正的自我,必須還要通過其他人”。因為保羅早就指出,“你們的生命是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3-4),因此,人的自我尋找不是找到了自己,“而是發現了基督。”(《孤島》前言ix)
“個人和基督的感通,是所有真實的核心,是恩典和生命的泉源。”(《山巔》第 396頁)
怎樣與基督相通,就是讓基督成為我的樣式。梅頓這樣說:“那個基督在我自己的樣式裡,是我自己的樣式——樣式,意味著‘像’,意味著‘愛’,意味著‘孩子’。人類。這‘樣’的罪人彼此結合,彼此擁抱在唯一的心、唯一的樣式裡,那也是基督的心和樣式。人啊,我不在你裡面尋找罪了。今天,我在你裡面再也看不到罪了(雖然我們都是罪人)。”因為耶穌基督把我們帶回到他的愛之中。(《語言》第81頁)
“衡量我們的身份或我們的存有(這兩者都是一樣的)的標準是我們愛上帝多少。我們愈為自己愛地上的事物、名譽、地位、安逸、成功和享樂,我們愈少愛上帝。”(《盧雲》第99頁)
梅頓知道,自己愛耶穌並沒有愛得那麼深,儘管如此,但他也知道,耶穌愛他。他渴望愛耶穌,為耶穌基督而瘋狂。至少這一個渴慕是美好的。“上帝是唯一的愛慕,即刻直接的愛慕”(《語言》第22頁)
渴慕被耶穌所愛,每一天,他都用愛來環繞我,是實實在在的,我能夠感受到的愛。這也正是我的渴望。這渴望是生命中最深的渴望,美好的渴望。
梅頓說:“除了一個渴望外,所有的渴望都可能落空,那個唯一永不落空的渴望就是被上帝所愛。但我們無法有效地渴望,同時不渴望愛上帝。這愛上帝的渴望不可能落空。但憑著渴望愛他,我們就已經起步實行我們所渴望之事。”(《孤島》第16頁)
這是大衛的詩,是梅頓,也是我心中的歌:“上帝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42:1)
還有許多話要說,但這篇文章,就停在這裡吧。1960年1月31日,在自己生日的這一天,梅頓在日記中寫道:“我若活不到65歲,也無所謂了。我可以鬆口氣了。但生命是使我歡欣地禮物,我並不詛咒自己出生的日子。相反,如果從未來到世上,我絕不會有朋友,不會愛與被愛,絕不會從過犯裡吸取教訓,絕不會看見新的國度,況且,我所遭受的痛苦是那麼微不足道,它們是生命本身豐盛的恩典,而且我希望,永遠都是。”(《語言》第31頁)
注釋:
文中所引用的中文書籍,出自 :
梅頓(Thomas Merton):《默觀的新苗》(Seeds of Contemplation,簡稱《新苗》);《沒有人是一座孤島》(No Man Is an Island,簡稱《孤島》);《在生命寂靜的山巔》(The Intimate Merton,簡稱《山巔》)《學習一門愛的語言》(A Year with Thomas Merton,簡稱《語言》)
曼寧(Brennan Manning):《阿爸的孩子》(Abba’s Child,簡稱《孩子》)
盧雲(Henri J. M. Nouwen):《盧雲眼中的梅頓》)(Thomas Merton: Contemplative Critic,簡稱《盧雲》)
提姆•凱樂(Timothy Keller):《諸神的面具》( Counterfeit Gods:The Empty Promises of Money, Sex, and Power, and the Only Hope that Mat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