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守法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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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會探討守法與法治的關係。但我無意去重複很多人已經提過的「法治並不只是在於守法」的論述。我覺得,更重要的議題,反而是如果法治精神是一個以法制及法律去制衡濫用權力的情況,守法在這種法治概念內又有甚麼角色?以下這個《聖經》故事是一個分析這問題的好例子。

話說耶穌在猶太人的安息日與一群人在猶太教會堂共聚。有人病了,耶穌就以他的神力醫好了病人,但被其他人質疑他為甚麼違反猶太法律,在安息日工作(醫病都是工作的一種)。耶穌回應說:「安息日許行善呢,或作惡呢?許救命呢,或害命呢?」他說完後,人人都「收聲」。

從一個基本的角度,這故事好像在示範守法與法治其實是兩回事。在這情況,在違法醫好體弱病人與守法之間的抉擇中,耶穌選擇了違法,但這份公民抗命反而展示給大家看到不義法規的荒謬,亦制衡了「守法者」的霸權。所以,耶穌的違法不但沒有危害法治,他實在彰顯了法治那份不應把法律淪為欺壓人民的精神。

但事件並不是這樣簡單。猶太人歷來對於要遵守他們宗教定下來的法律有特別高的要求。為甚麼會這樣?這是與他們時常受到滅族的威脅有關。地理上,以色列是兵家必爭之地,而猶太人這個小民族時常被周邊的大國威脅、迫害。當他們被外族人殺害、貶為奴隸或被強行分散時,猶太人唯一仍能抓緊的就是管治他們日常生活的宗教法律。沒有「守法」,這些法律就沒有意義。沒有意義,這些法律就會消失。法律消失,猶太人就會失去自己的身份,變相被大國滅族。

至於在耶穌的年代,猶太人的「守法」心態特別強。雖然當時的猶太人還未被當權的羅馬人殺害或逐出以色列,但猶太人亦被羅馬霸權邊緣化。在政治上,雖然羅馬人承諾「猶人治猶」,但他們委任的傀儡除了在門面上大力重建耶路撒冷聖殿外,在政策上就反而在多個層面上優惠羅馬人、希臘人,任由羅馬士兵欺凌猶太人。在生活上,羅馬人「養熟」了一群已經羅馬化的猶太人成為宗教、政壇、商界、農業界及游牧界的精英,而且亦大量輸入羅馬及希臘人,使猶太人在自己地方的比例逐漸下降。換句話說,猶太人在耶穌的年代是面對着被強權「軟性滅族」的威脅。而「守法」就是他們宣示民族性、對抗極權的武器。

有了以上的歷史背景,耶穌在安息日醫病這個情況就變得不簡單了。對,「守法」在這件事上的確與大家理解的「法治」概念是背道而馳。但宏觀來看,如果法治是要以法制衡強權,猶太人當時對「守法」的那份執着又不是嘗試以法去提醒當權者不要太過份嗎?又或者我們可以回到現代,當內地維權分子在強烈要求當權者要守法時,如果當權者的回應是「但守法與法治是兩回事」,我們又會有甚麼反應?

其實,守法與法治根本就沒有一個三言兩語可以定調的關係。當「守法」被當權者用來鎮壓人民時,「守法」就會與「法治」背道而馳。當「守法」是用來要求當權者不要濫權時,「守法」就會是「法治」十分重要的一部份。在有些像以上耶穌醫病的故事的情況,「守法」與「法治」的關係根本就不能搞清楚,因為它同時有阻礙及彰顯法治的元素。由此可見,說「守法就是法治」是錯,但說「守法與法治是兩回事」或「守法一定是低層次的法治」又未必完全是對。

所以,當大家在分析法律或法律哲學問題時,不要太過「科學化」,以為一切都可以用簡單的方程式去解釋。法律,始終是一門藝術多於一門科學。

耶穌在安息日治好瞎眼的人,出自El Greco,1565年
“耶穌在安息日治好瞎眼的人”,出自El Greco,1565年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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