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而處,擁抱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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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警民衝突升溫,令人憂心及痛心。特別是日前凌晨警方在龍和道清場行動中,被傳媒拍攝到有多名警員在公園暗角一處向一名已被制服的被捕人士拳打腳踢,涉嫌濫用私刑,令不少市民感到憤怒,甚至對警隊失去信任。

我在這段時間不斷提醒自己及身邊的人,切忌以偏概全,「一竹篙打一船人」。無論是示威者或警方,肯定都曾經有一些負面或過火的行為,令對方感到憤怒或屈辱,但據我的觀察,整體而言,雙方都是極度文明與克制的。就示威者而言,世界上哪有一個社會可以在熱血高漲的群眾運動中,沒有破壞或燒毀一輛警車,沒有敲破一塊建築物玻璃?哪有一個社會在沒有政府管理的情況下,佔領區的秩序井井有條,義工自發回收垃圾,清潔廁所?就警隊而言,暫且撇除有爭議的釋放催淚彈及龍和道清場行動不提,警方應對龐大的群眾聚集抗爭行動,與世界其他地區同類事件比較,警方一直所表現出來的專業及克制是不容否定的。

此外,我們亦應以易地而處的思維,多一些體諒對方的難處。事實上,雙方都處於極度疲累及繃緊的精神狀態。大部分示威者都是抱著赤子之心,以愛與和平爭取公義及真普選,但卻換來當權者的冷漠對待與抹黑、親友的不諒解、並一些有背景及組織者的惡意挑釁和攻擊,他們內心的委屈,難以言喻。同樣地,前線警員處理佔領行動亦面對極大壓力,面對公民抗命的違法行為確有有法難執的苦況,面對個別激進或別有用心的示威者的侮辱及污衊仍要保持專業的克制,罵不還口,長時間工作令他們身心俱疲,自然容易產生對示威者負面的觀感。

當然,同情歸同情,我們對於雙方的過火或暴力行為都應予以譴責及阻止,以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及文明素質。沒有一個文明社會能完全阻止暴力惡行的出現,但它是否能妥善地回應卻是文明的指標。

就示威者而言,他們必須秉持愛與和平的原則,阻止其他人因情緒失控或其他原因而有的暴力或挑釁行為。對警隊而言,它必須清楚宣誓絕不容許同僚濫用私刑、反佔中者自行執法、以及黑社會橫行無忌,並以實際行動彰顯警隊的政治中立及大公無私的專業精神。警隊必須按照正常程序,對涉嫌毆打傷人罪的同僚盡快開展刑事調查或拘捕行動,這不單不會影響前線警員的士氣,反而能挽回公眾的信心,減輕前線警員因被市民誤解而受的攻擊及委屈,令警隊重回道德高地,並能有效及不偏不倚地執法。

我衷心希望警方與示威者不要站在對立的位置,雙方應該各盡其職,互諒互讓,共同展示愛與和平,專業與克制,同心一致以仁愛寬容消弭紛爭,以謙卑憐憫擁抱公義,以聆聽對話建立共識。

 

註釋:
註: 文章主要內容於2014年10月16日香港電台「左右紅藍綠」節目中播出 (http://bit.ly/1tyDOhZ) 。
Photo credit: 盧翊銘

張達明

張達明出生於香港,並於香港受教育。於1986年,他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並於翌年獲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畢業後投身法律服務,於1994年成為香港孖士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1996年底開始任教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至今。於過往全職執業期間,張達明的主要專業範疇包括建築物及城市規劃條例上訴,司法覆核,專業疏忽索償,建築物及建造訴訟,及一般銀行及商業訴訟。 張達明經常就法治及其他法律事宜接受傳媒訪問,亦曾以義務性質幫助多個刑事案件被告人,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臨床法律教育課程總監,亦參與下列公共服務: -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成員 - 上訴委員會(房屋)成員 -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 - 香港法律會公益法律服務委員會成員 - 香港防癌會義務秘書暨執行委員會委員 太太謝寶英2007年因為乳癌離世,育有一子一女。張達明曾於不同場合分享與太太共同面對癌症的經歷,及教養子女的心得,為2007年恩雨之聲「告別凡間」節目,2010年4月“父母成長路網誌”「巨變中的愛子歷程」(http://hk.myblog.yahoo.com/parentblog/article?mid=18149),2010年12月11日信報“政在生活”「再沒有為她流淚」,及 2012年12月18日爽人物:「怯場律師 無懼捍衞法治」(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18/18105967) 的專訪嘉賓。

One thought on “易地而處,擁抱公義

  1. 曾先生並非佔中一員,未有遵守佔中號召“以愛與和平”發聲,反而潑屎潑尿,為要潑(警察的)火,有警察中計,發火之餘,有人打曾先生一身。打人一定犯法,打人者必須上法庭受審。正當時間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曾先生竟然講一套做一套,呼籲“不要以暴易暴”。第一,請問這是否妨礙司法公正,在公共媒介定人家的罪;第二,曾先生食得鹹魚抵得渴,撩人者賤,被人打完點解重會扮可憐,大演其受害者角色。不是在撩動示威者的怒氣,曲線去挑動暴亂嗎?這樣的一個人,不但可怕,也可憐復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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