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民衝突升溫,令人憂心及痛心。特別是日前凌晨警方在龍和道清場行動中,被傳媒拍攝到有多名警員在公園暗角一處向一名已被制服的被捕人士拳打腳踢,涉嫌濫用私刑,令不少市民感到憤怒,甚至對警隊失去信任。
我在這段時間不斷提醒自己及身邊的人,切忌以偏概全,「一竹篙打一船人」。無論是示威者或警方,肯定都曾經有一些負面或過火的行為,令對方感到憤怒或屈辱,但據我的觀察,整體而言,雙方都是極度文明與克制的。就示威者而言,世界上哪有一個社會可以在熱血高漲的群眾運動中,沒有破壞或燒毀一輛警車,沒有敲破一塊建築物玻璃?哪有一個社會在沒有政府管理的情況下,佔領區的秩序井井有條,義工自發回收垃圾,清潔廁所?就警隊而言,暫且撇除有爭議的釋放催淚彈及龍和道清場行動不提,警方應對龐大的群眾聚集抗爭行動,與世界其他地區同類事件比較,警方一直所表現出來的專業及克制是不容否定的。
此外,我們亦應以易地而處的思維,多一些體諒對方的難處。事實上,雙方都處於極度疲累及繃緊的精神狀態。大部分示威者都是抱著赤子之心,以愛與和平爭取公義及真普選,但卻換來當權者的冷漠對待與抹黑、親友的不諒解、並一些有背景及組織者的惡意挑釁和攻擊,他們內心的委屈,難以言喻。同樣地,前線警員處理佔領行動亦面對極大壓力,面對公民抗命的違法行為確有有法難執的苦況,面對個別激進或別有用心的示威者的侮辱及污衊仍要保持專業的克制,罵不還口,長時間工作令他們身心俱疲,自然容易產生對示威者負面的觀感。
當然,同情歸同情,我們對於雙方的過火或暴力行為都應予以譴責及阻止,以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及文明素質。沒有一個文明社會能完全阻止暴力惡行的出現,但它是否能妥善地回應卻是文明的指標。
就示威者而言,他們必須秉持愛與和平的原則,阻止其他人因情緒失控或其他原因而有的暴力或挑釁行為。對警隊而言,它必須清楚宣誓絕不容許同僚濫用私刑、反佔中者自行執法、以及黑社會橫行無忌,並以實際行動彰顯警隊的政治中立及大公無私的專業精神。警隊必須按照正常程序,對涉嫌毆打傷人罪的同僚盡快開展刑事調查或拘捕行動,這不單不會影響前線警員的士氣,反而能挽回公眾的信心,減輕前線警員因被市民誤解而受的攻擊及委屈,令警隊重回道德高地,並能有效及不偏不倚地執法。
我衷心希望警方與示威者不要站在對立的位置,雙方應該各盡其職,互諒互讓,共同展示愛與和平,專業與克制,同心一致以仁愛寬容消弭紛爭,以謙卑憐憫擁抱公義,以聆聽對話建立共識。
曾先生並非佔中一員,未有遵守佔中號召“以愛與和平”發聲,反而潑屎潑尿,為要潑(警察的)火,有警察中計,發火之餘,有人打曾先生一身。打人一定犯法,打人者必須上法庭受審。正當時間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曾先生竟然講一套做一套,呼籲“不要以暴易暴”。第一,請問這是否妨礙司法公正,在公共媒介定人家的罪;第二,曾先生食得鹹魚抵得渴,撩人者賤,被人打完點解重會扮可憐,大演其受害者角色。不是在撩動示威者的怒氣,曲線去挑動暴亂嗎?這樣的一個人,不但可怕,也可憐復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