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事件」,就其被揭發出來而言,是一個「事件」。就毒奶粉很長時間到處銷售,和別的有害食品一起,經常地、大量地存在而言,就不只是「一個事件」了。它同這個社會中日常地、大量地存在的層出不窮愈演愈烈的假冒僞劣、貪污腐化、不公不義、冷酷麻木一起,構成了「輝煌掩蓋下的腐爛」!
無論如何,這一個「事件」,反映出我們的社會有三大「缺失」,這些缺失,足以危及社會的生存!
一、 信仰缺失
我同一群大學教授聊這件事,說這個社會好像這幾天吃的中秋月餅,「包裝豪華,內容廉價」。他們說:不對,是「包裝豪華,內容有毒」!
其實我說的「內容」,不是指物,而是指人:人成了最廉價的東西——莫說地震水災,就只說從觸目驚心到令人麻木的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也常常超過伊拉克戰爭!更不用說在沒有事故時,經年累月死于矽肺病的煤礦工人有多少!
他們說的「內容」,當然是指物,不是指人。但是,這些事情的根本,確實在於人:大量的、普通的中國人往牛奶裏加入有毒的物質,難道不是自己的腦袋裏已經有毒?那些知情又有權的人繼續允許生産和銷售有毒奶粉,難道不是自己的靈魂已經中毒?
我又同一群碩士博士研究生聊這件事,其中一位感嘆:這些人怎會這麽狠毒,竟然毒害無辜可愛的嬰兒,這不是喪盡天良嗎?另一位則用一個似曾相識的比喻說:一群青蛙跳到一盆開水上,還可能有一些一接觸就蹦出來,活下去;如果是生活在一盆慢慢加溫的水裏,就會在不知不覺中被煮死!他說這不信上帝的文化環境,就像那盆逐步加溫的水!索爾仁尼琴也說過:俄羅斯人一百年的大災難,原因是「忘記了上帝」!
確實,我想,那些往牛奶裏加入有毒物質的奶農、「奶霸」或奶站經營者,還有那些知情不報,照樣允許生産營銷的公司和政府各級人員,一般而言是沒有宗教信仰的,是不相信上帝懲罰的。反過來說,如果他們具有虔誠的信仰,相信最後的審判,一般而言就不會做這種喪盡天良的事。
所謂「天良」,就是「天理良心」,不信「天理」,就沒有「良心」。所以,人間的良心離不開超人間的天理,離不開中國古人信仰的對象——「天」。中國的老話還有「無法無天」之說:一個人所以目無法紀,是因爲心裏沒有這個「天」。其實所謂天,就是甲骨文和《書經》《詩經》所稱的「上帝」。尼采說「上帝死了」,說人們「殺死了」上帝,意思是說人們不信上帝了;陀斯妥耶夫斯基說「沒有上帝,一切都是可能的」,意思是說人們不信上帝,就什麽事都幹得出來!
就宗教信仰正在世界上大部分地方復興、人類的80%仍有信仰而言,尼采的預言已經失敗;就文化革命破壞了宗教信仰,而信仰雖在復興、但仍面臨危機的中國而言,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預言正在實現!
今天,正在中國城鄉悄然興起的基督信仰所發揮的作用,正如要照亮心靈黑暗的「光」,要抑制心靈腐爛的「鹽」。一個對人民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政府,至少應該允許這種信仰及其團體表現和社會活動合法存在,以彌補信仰的缺失。
二、 公正缺失
絕大多數奶農,如果懷抱一個嗷嗷待哺的小嬰兒,不論是自己的孩子還是別人的孩子,都不會先往奶瓶里加兩勺三聚氰胺,再塞進嬰兒的嘴裏。三鹿公司和石家莊政府的各級人員,絕大多數也一樣。就是說,絕大多數人在正常情况下,都不會「喪盡天良」,做謀財害命的勾當。
但是,我們明明看見,有數不清的人,從公司高管到賣水果的,從政府高官到養魚蝦的,都在日常地、大量地做這類事情,這類事情被種種中間環節掩蓋了實質。那個實質,就是偷竊和撒謊——自己拿高份額或贏得暴利,會意味著佔了別人的份額或使別人受損;隱瞞或掩蓋了事實或真相,即使只是部分地隱瞞或掩蓋,會意味著救援的推遲或健康、生命的損失。一句話,這些日常地、大量地進行的偷竊和撒謊,結果就是謀財害命。這類集體進行的活動,即使沒有事先串通,也是集體的犯罪活動。
無數的人竟然日常而大量地進行喪盡天良的謀財害命活動,只能是在不正常的情况下,只能是在不正常的環境或社會中。這說明,我們這個社會已經很不正常了。這種不正常的一大表現,就是公正的缺失。
從「全民所有」資産的「流失」和分配不公(各單位之間房産分配的不均只是一例),到土地資源的使用、經營和分利結果(開發商獲得土地營利,而青少年得不到球場踢球);從納稅人交錢辦的醫院學校向納稅人收高額費用(西方的公立醫院和學校基本上不收費),到安之若素地把全國人民的財産拿來送給一部分人(全國上下的公務和事業單位都用納稅人的錢開辦賓館飯店爲本單位謀利,而農民生生所資的土地却可以被剝奪,讓一部分人升官發財),從公共權力蛻變爲謀取私利的工具(任何一點點「上級授予」的權力都可以變成敲詐「權力主人」即人民的工具),到無限權力同利益集團的結盟(古語說「絕對權力絕對導致絕對腐敗」,現在是「無限權力導致無限腐敗」)……這些社會癌症,正在吞噬正常的社會細胞,正在毀滅社會的健康,即社會公正。
凡對這個社會有生活體驗的人,都可以感覺到底層奶農的心理過程:上層可以做的,下層就不可以?城裏人可以做的,鄉下人就不可以?富人可以做的,窮人就不可以?當官可以做的,百姓就不可以?于是,集體犯罪就發生了!
沒有公正,就沒有和諧,就沒有和平,生活就沒有安全,生命就沒有意義!
三、 制度缺失
彌補信仰缺失,儘管是根本的,但却是間接生效的辦法;彌補制度缺失,儘管是不够的,但却是直接有效的辦法。因爲信仰缺失,尤其是公正缺失,直接的原因恰恰在于制度缺失。
這裏講的制度,絕不僅僅是質量監管或産品檢驗之類的局部制度。
大家都明白質量監管或産品檢驗制度是何等有限——牛奶的質量監管只管蛋白質含量高低,相應的産品檢驗只檢驗蛋白質含量。有毒物質不屬於監管或檢驗的範圍,是正常的。這一次,出現了三聚氰胺,就增加檢驗這一有毒物質的項目,誰能保證牛奶中不會出現第二種、第三種……有毒物質呢?這一次,是新西蘭持股公司對其夥伴三鹿公司和石家莊政府有關人員喪盡天良的態度不滿,轉而向新西蘭政府報告,新西蘭總理又提請中國政府注意三鹿産品問題。今後,誰能保證又會出現一個有良心的外國公司發現問題,向負責任的外國政府報告,從而揭發這種重大的集體犯罪呢?誰也不能保證!
所以,生死攸關的制度缺失,是人人皆知的、長期的、根本性的兩大制度缺失——新聞自由制度和司法獨立制度的缺失。
衆所周知,中國的新聞記者要面對的,不僅有利益集團的威脅利誘,而且有來自上級的查禁壓力。如果說前一種威脅利誘,西方同行也不能完全幸免,那麽後一種職業壓力,就是中國新聞工作者不得不單獨面對的。所以,中國的那些正直勇敢的記者,不但應得普利策新聞獎,而且應得諾貝爾和平獎。
同樣衆所周知的是,中國的法律工作者,包括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在內,在處理重大的集體犯罪時所要面對的,也不僅有利益集團的威脅利誘,而且有來自上級的干預和「領導」的巨大壓力。而這種職業壓力,職業同良心的衝突,同樣是中國法律工作者不得不單獨面對的。在中國,爲甚麽鐵面無私的「包公」只有一個,而且只是文學形象?因爲大多數司法工作者都沒有「尚方寶劍」,他們的職位都掌握在黨政「一把手」的手中,而「海瑞罷官」絕不僅僅是文學故事!最根本的原因在於,缺少能保證鐵面無私的制度。
試想,如果我們有真正自由的新聞,報道沒有這樣那樣的限制,記者免受這樣那樣的壓力,那麽,持續了許多年頭、普遍得行內皆知的這類集體犯罪,能逃脫全國千百萬記者的眼睛嗎?能不早早公諸於全國媒體,在輿論的口誅筆伐中成爲過街老鼠嗎?
試想,如果我們有真正獨立的司法,司法活動不受這樣那樣的干擾,律師法官免受這樣那樣的壓力,那麽,這類早已有人投訴、早已證據確鑿的集體犯罪,能在某些政府官員掩護下繼續嗎?罪犯們能够繼續謀財害命、危害千千萬萬的無辜民衆嗎?
一個對人民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政府,早就應該進行徹底的制度改革,建立真正自由的新聞體制,建立真正獨立的司法體制,彌補這兩項重大的制度缺失。
因爲,這兩項制度的缺失,還意味著人民知情權的缺失、社會公平正義的缺失,甚至意味著人民健康、生命財産和生活意義的缺失。
這些缺失,誰來負責?誰該負責?說到底,要有真正對人民負責的各級政府,就必須讓各級政府「負責人」,不是由上級「選拔」,而是由人民「選舉」——被「拔」者,命運繫於上級,被「舉」者,命運繫於人民。「負責人」對誰負責,不正是這種制度决定的嗎?
所以,這些缺失的彌補,只能靠政治體制改革。中國社會要正常,中國社會要生存,政治制度改革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