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弱勢的人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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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社會若沒有民主、自由和平等,就沒有言論自由。

儘管今天互聯網覆蓋全球,光纖科技開拓了超高效率的資訊傳送,無遠弗屆,不受時空限制;但普羅大眾若要真正享受言論自由的廣闊空間,不能只靠科技,更需要一個民主、法治和公民的社會。

weiruoshifasheng-icon首先,言論自由的基礎是民主和平等。在一個民主社會裡,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這反映了民主社會對人的基本價值的絕對重視,即人儘管背景不同,成就不一,但都具有相同而尊貴的價值。這樣一來我們才可以理解言論自由為什麼如是重要,因為人人平等在民主社會的體現就是這社會對每一個人的言論的尊重,容許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在公共空間表達自己的意見,每一個心聲都可以在公共空間裡自由傳遞,讓他人聽見、理解和回應。只有在一個民主和平等的社會中,人們才會重視一個普通市民在公共空間裡的弱小聲音。民主社會中的“一人一票”選舉制度就是讓選民可以以選票來表達自己的聲音,並且每一張選票,無論來自走卒販夫,還是來自政客商賈,都是等價的。

有聲音,當然就會有不同的意見,以及因彼此的分歧所產生的種種矛盾和衝突。在權力傾斜的關係中,這問題尤為嚴重,或是堅持一言堂,不容異見;或是學習聆聽和溝通,有容乃大。

事實上,當掌權者感到人民的聲音的威脅時,個人微弱的聲音往往就會被強權所扼殺。絕對的權力絕對腐化,而其中的一個表現就是封殺異己的口。即便有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如果沒有一個建立在憲法基礎上的健全的法治社會,憲法就容易被強權劫持,那麼人民在強權之下也只好噤聲。

老百姓最怕的就是官字兩個口,尤其是當法官與政府官員口徑一致,相互維權的時候。在官官相護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老百姓如有冤屈,豈不只好無語問青天?沒有司法機關的獨立監察,憲法的文字寫得再好,所賦予人民的言論權利也不過是畫餅充飢。因此,只有憲政的確立才能確保人人在法律面前的真正平等,無論是當官的或是老百姓。只有民主和法治的社會才會竭力捍衛憲法賦予每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才能建立人民對司法獨立的信心,才能真正聆聽來自一個普通市民心底處的細小心聲。

沒有一個憲法堪稱完美,也沒有一個法院的判決能保證絕對無誤。在憲法和法治未臻完善時,公民社會維護微弱聲音的功能就顯得更為重要了。當一個小市民在強權下失去了屬於自己的聲音時,公民社會中守望相助的鄰舍有責任為他發聲,成為他的聲音,否則,歷史難免又再重演寒蟬噤聲的悲哀後果:

他們先來抓共產黨,我沒吭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接著他們來抓猶太人,我沒吭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接著他們來抓工會的人,我沒吭聲,因為我不是工會的人;
接著他們來抓天主教徒,我沒吭聲,因為我是更正教徒;
接著他們來抓我,這時候已經沒剩什麼人可以為我吭聲了。[1]

 

註釋:
[1] 波士頓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 (The New England Holocaust Memorial in Boston) 上的碑文,為普世教會協會會長 Martin Niemöller (1892-1984) 所作。

 

 

 

江丕盛

學者,積極推動信仰在公共領域發聲,並參與跨學科、跨文化和跨宗教之間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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