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萬的民意

我們必須慶幸,香港迄今仍是一個可以清晰表達人民意見的地方。我們必須珍惜我們今天仍然擁有的,可以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和權力。我們應該為自己鼓掌,我們可以感到驕傲,我們仍然有捍衛«基本法»所賦予我們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 和 “高度自治”的道德勇氣。 為了香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我們必須捍衛我們的公民權利! 高牆在前,我們必須發聲,我們沒有其他選擇。